有人说,朋友如手足,情人如衣服。衣服旧了,总想换件新的穿穿。我与梅已经相识二十九年。二十九年的时光,能让坚如磐石的爱情发生挪移,能让韧如蒲苇的爱情腐烂。我对梅其实也谈不上讨厌,就是觉得太熟悉了。另外,我还没顾得上看看别的风景就被吊死在梅这一棵树上,想想实在不甘心。
我和梅是邻居,打小就在一起。也不对,应该说在十九岁我考上大学之前都在一起。本以为,离开久了,曾经的那些滚烫的海誓山盟就会自然冷却,她到时候自然会找对象,结婚,只会在变老后的某个日子怀念我。谁知,天意弄人,我父亲下岗后,梅就主动分担我的读书费用;母亲生病,她就干脆搬进我家,以媳妇的身份照料我的母亲。我本来也想早点出来工作,但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我和梅的关系,于是我一直赖在学校里读书,从本科读到硕士,从硕士读到博士,后来借口创业顾不上,人生大事一直拖着没有解决。我以为时间会让月下老人缠在我们脚上的红丝线腐烂掉。谁料,时间越久,缠得越紧,几乎没办法解开了。
如今,事业有成,年龄也大了,我终于无借口可找了,事情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。我把梅接到了我的身边,就好像把一株山里的野菜弄到了这满眼霓虹灯光闪耀的都市。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,想让她知难而退——这里是大都市,不适合山野菜生长。另外,在老家,梅已经是公认的我家的成员了,我没有办法把她从那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揪出来。移到这地方来,就好对付多了。当然,我只是为了争取自己的幸福,我并不想伤害梅。毕竟,她是我的恩人。伤害自己的恩人,我还没无耻到这个地步。
梅以为自己像王宝钏寒窑苦等十八年后,终于赢得了属于自己的幸福。梅一定没料到她一到深圳后,我会借口工作忙让王朗照顾她。我让王朗带她到深圳各处去看看,到中英街买买东西,到世界之窗看看西洋景……其实,这王朗就是我为梅选好的未婚夫。
王朗今年三十岁,也是农村出来的,在深圳这个花花世界,是难得见到的一个厚道人。我觉得王朗才是能给梅幸福的男人。我还打算好了,只要王朗娶了梅,我就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和店铺过户到梅的名下,这样梅下半辈子的生活就有了保障。我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,梅多年来在我身上的投资没有错,我是支业绩优良回报丰厚的绩优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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