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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情流年

来源:未知 作者:孟祥宁 TAG标签:

  ① 他早已将我遗忘,我却把他铭刻在心
  
  换了新的学习环境,认识了新的同学,我以为我就会这样忘了他,像他忘了我一样忘得干脆。
  可是我发现我做不到,我在教室里发呆,看着来来往往的新面孔,每一个身上都带有周晓宇的痕迹。
  他高高的,瘦瘦的,皮肤很白,喜欢打篮球。
  他阳光开朗、风趣幽默,喜欢讲很好笑的笑话给我听。
  他说话带点娘娘腔,喜欢听歌唱歌,运动细胞超级发达。
  最重要的一点,他对我很好。
  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就忘了我,好像得了某种失忆症,一瞬间就不再记得,他对我很冷,冷到再坚固的冰川都会融化,我的心也在一瞬间变得麻木。
  他再也不理我了,仿佛从这个世界上消失。
  因为他不理我,所以我不敢轻易打扰他,所以他不会明白望着空空的屏幕发呆、对着手机有去无回的短信痴痴地傻笑。
  因为他不理我,所以我在心里默默地为他祝福加油,为他今天有没有多添件衣服有没有按时吃饭而担心忧虑。
  因为他不理我,所以我只能抱着小熊在它耳边说下那些本来是给他的情话,我的泪水只能打湿它的塑料做的眼睛,却永远也打湿不了他冷漠的心。
  我仍然记得,那天晚上周晓宇对我说,我们分手吧。心一瞬间凉到极点,眼泪就不可抑制地流了下来。
  之后他就忘了我,我却怎么也忘不了他。
  
  ② 孤独的小王子在无人的星球
  
  我很想尽快结束这病态般的迷恋。
  我正想着这句话,班里进来了一位男生,他微微弯下腰,才险些没有碰到门框,手里拿着一瓶可乐,走到哪里,哪里就变成一片阴影。
  “哇,莫小爱,他是谁呀?这么高……”我同桌夏薇儿用手捅捅我的胳膊。
  “他是咱们班的吗?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?”我满脸疑惑,却仍然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。
  “就是,报到那天他也没有来,不过他长得真的好帅。”夏薇儿的眼睛里喷射出花痴的火焰。
  我扭过头,他坐在那个靠窗的位置上,倒数第一排,独桌。
  我仔细地打量着他,额头上顶着一撮儿头发,碎发垂到耳际,还有淡淡的汗珠悬挂在发梢。他的眉毛又浓又黑,眼睛虽然有些小,但是仍然掩饰不住里面放射的能量。高鼻梁,小嘴巴,削瘦的脸颊,轮廓分明。他的皮肤很白,穿着一身运动装,我记住了他胸前的号码,六号,很吉利的一个数字,同时也是我的幸运数字。
  我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无人察觉的浅浅的微笑。
  于是我下决心认识他,可是我发现他总是神出鬼没的,有的时候在班里刚刚看到他坐在座位上,一眨眼的功夫座位又空了。他好像一直都很忙,可是当班里的同学都打打闹闹的时候,他却常常一个人发呆。
  有一次上课,无意中听到老师点了一个陌生的名字——王子华,我环视整个教室,看到他缓缓地从椅子上站起来,一句话也不说,眼睛盯着桌子。老师无奈地摇摇头,又让他坐了下来。
  他不爱笑,也不爱说话。我和他同班一个多月了,见他笑的次数一只手的手指头就能数得清。他总是独来独往,上课不听讲,低着头在桌子底下发短信,猫着的腰像一只弯弯的虾米。他从来不上自习课,上完主课就从后门离开,走的时候悄无声息,好像从来不属于这个班一样。于是同学们暗地都叫他“沉默之王”。
  后来我才知道,他是体育生。
  体育生在别人眼里是什么?他们说他傲,说他狂,说他凭什么能进重点学校。我却从来不这么想,体育生多好啊,长得又高又瘦,打篮球超级帅,虽然我一次都没有见过。我不喜欢“沉默之王”这个外号,沉默是金嘛,所以,从此以后,我的日记里便出现了一个新的名字“散发着金色光芒的小王子”。
  我开始常常梦见,在一个金色的星球上,有一个散发着金色光芒的小王子,他的头发是金色的,他的长袍是金色的,他的靴子也是金色的,他微笑着,冲我。那笑容很模糊,仿佛在遥远的天边,渐渐就消失了。于是醒来,泪就湿了一片。
  王子华还是一如既往地冷酷,像冰山一样。我有时候会幻想他真的像梦境中那样,哪怕嘴角上扬15°也好。
  我下课的时候喜欢望着远方,透过玻璃,我能看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,虽然大多数时候,都是灰色的。我望着的方向是周晓宇的学校,不知道他有没有认真听课,不知道他是否又在写小纸条,不知道他将纸条递给了谁。
  总是在无意中触碰到自己心里的禁忌,很疼却生生地将伤痕撕裂,露出血肉模糊的一片,我微笑了。
  我渐渐发现,每当我望向窗外时,他也在看着远方,仿佛有什么深深地吸引着他。
  我想,他一定不是那种难以接近的人,只不过更爱安静罢了,因为我从他纯净如水的眼神中读到了什么叫渴望。他是渴望天空的,他是渴望朋友的。
  每当我看到别的同学愉快地聊着天,而他却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时候,心里就有一种很不好受的滋味。于是我决定,和他说句话,希望能用自己的微笑感染他。
  天气越来越冷了,班里的同学都穿得像小狗熊一样,教室后面的衣服挂钩可派上用场了。
  有一天,我赖床了,闹铃“咯咯咯”地叫着,我才发现都快上课了,便飞一般地狂奔到了学校,比平时晚到了十分钟,挂钩就只剩下一个位置了,在最里面,他的座位后面。
  我突然有些不知所措,脸也慢慢地红了。
  我个子本来就矮,每次挂衣服都要跳一下,这下连跳都够不到了,我急得冒了汗。
  不知何时,他已站在我的身后,他那宽大的手轻轻地将我的外套拿过来,然后轻而易举地一伸手便将它挂在了上面。
  “哇……”我在心里惊叹。
  我扭过头去,他足足比自己高一头多,似笑非笑,我当时也没看清,便仓皇地逃了,甚至忘了说谢谢。
  我坐到座位上,心一直砰砰乱跳,同时又有点兴奋,毕竟,我知道了,他其实也很平易近人的。
  我开始和他说话了,我鼓起勇气问他:“你为什么不笑呢?”
  他平静地说:“你讲个笑话我就笑。”
  我心想,这有什么,讲笑话可是我的特长,虽然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冷笑话。
  于是我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讲那个我讲过不下一百遍的笑话:“从前有一根火柴,有一天它在大街上散步,突然觉得头很痒,于是就挠啊挠的,便把自己烧着了,之后它被送进了医院,出来之后变成什么了?”
  “火柴棍。”他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。
  “错啦!哈哈,你想啊,他是去医院包扎。”我给他点提示。
  “不知道了。”他挠挠头,露出了一丝憨憨的微笑。
  “棉签啊!哈哈!”我捂着肚子自鸣得意地大笑。
  “还有,之后过了一阵它又去医院拆线,出来之后变成了什么?”我将续集也摆给他。
  “……”他无语。
  “牙签啊!哈哈!这个是我自己编的续集,呵呵!好笑吧!”我笑得有些放肆。
  我明显看到他头上出现了三道黑线。
  “我好冷啊……”他最后说道。
  经过这个很雷人的对话之后,我们算正式认识了。偶尔,我会看到他不经意的一个微笑,像一团炽热的阳光,点亮了我的心房。可那笑容稍纵即逝,留下的,依旧是那冷冰冰的表情。
  和他待时间久了,我发现他也很乐观呢,每说一句话都喜欢用“啦”作结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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